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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库:2010年10月自考00261行政法学试卷及答案(6)

时间:2020-12-03 09:15:42 作者:储老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答:行政法的特点:

(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首。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①行政法的内容极其广泛;②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③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42.简述行政处罚中的-事不再罚原则。

答: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同-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 行为人的一一个行为若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罚款外,可以几月两次非同类的处罚。

(2)对同一违法行为,若法律、法规规定可并处的,作出并处决定时,则不违背该原

(3)违法行为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

 

43.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答: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为合法要件缺损;

(2)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撤销通常使行为自始失去法律效力,但根据社会公益的需要或行政相对方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撤销也可以仅使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2)行政行为由于行政主体的过错被撤销,由此给相对方所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则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要收回,相对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由其自身承担,国家或社会公众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由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此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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