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厦门市疫情防控实际,为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下半年厦门市自学考试免考办理采用不见面方式受理。课程免考确认时间为:8月23日—9月2日(不含双休日);免考来电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自考考生符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https://www.eeafj.cn/zkzkzc/20210302/10741.html)中相关规定可申请相应课程免考。
在福建省内考试取得的非学历证书请在“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考生个人平台“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中申请,无须其他操作。
其他类别应先在考生个人平台“课程免考”模块进行申请并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后签名。
一、用省外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证书原件及《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并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务邮箱jyj_zskszxzkk@xm.gov.cn。邮件内容写明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免考科目代码、免考科目、考试省份。邮件标题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福建省内证书因姓名生僻字等特殊原因网上申请无法通过的参照此项办理。)
二、用已有课程申请免考的
1.用福建自考已毕业课程申请的,将自考毕业生档案袋中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内)原件及《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务邮箱jyj_zskszxzkk@xm.gov.cn,邮件内容写明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免考科目代码、免考科目。邮件标题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
2.用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课程、非福建省自考已毕业课程、其他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课程申请课程免考的,将《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内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快递的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招考大楼),联系电话5703103,快递单上请注明“自考免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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