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现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涵盖了我省开考的62个专业,其中7个停考过渡专业,18个专业的名称或代码作了调整。新版专业计划与现行计划作了新旧对照,在籍自考生已通过的课程可进行新旧课程对照顶替。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预计2024年开考新版的专业计划,具体考试课程参照当年我院公布的考试安排表,相关参考教材后续发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1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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