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与公司形式变更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公司合并、分立和形式变更的基本知识以及进行合并、分立和形式变更所要履行的程序。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多以选择、判断、简答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09、1单选】、【08、1判断】、【07、10判断】、【07、1单选、简答】。
串讲内容:
法条导读
第九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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